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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经兰 我是97年得法的,由于学法不深,结果2002年4月被县“610”骗去,被它们的谎言与假善所蒙骗,在它们的强迫下写了“悔过书”,在此我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抓紧弥补对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0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3/403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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