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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淑华 2001年6月初,因我妹妹是大法弟子,被抓之后,公安警察到我家调查,抄家。他们写了一份“上报材料”,说是我的口述,(报告材料内有一句话说我“保证”)实际我没说这话。当时我的心很平静,很坚决地要炼下去。书、炼功带坚决不给他们。同时我和老伴总是慈悲地向他们洪法,讲真相,说:大法教人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,我炼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等等。我认为我的口述,他们给写的材料很好,让我签字,我就签了。后来我让他们给我念念我听听,才发觉他们骗了我。第二天我打电话几次找他声明这事,没找到他们。后来几次他们又来我家找我,要我的书,炼功带等。我坚决不给,并表示我不该签字,不该配合他们。之后我就离家出走了。在此特严正声明,一切不配合邪恶。签字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4/403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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