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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原连凤 在99年7月20日,由于对法认识不深,不知所措(但是当时对法的坚信,没有一丝动摇过)没有严肃的对待,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事后很后悔,在以后的几次迫害中都做到了堂堂正正地面对,看到师父的慈悲救度和自己在法中认识的提高,决定在此声明在99年7月20日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签字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走正自己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4/403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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