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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骆传龙

    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,2002年4月因家中被查出大法资料,被派出所带走。在此期间,因为思想上认识不清,正念不强,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修炼的人,怕苦怕难,执著太多,在派出所写了一份所谓的“保证”,交了7000元赎金后被放回了家。今年11月份又被迫写了一份所谓“十六大期间保证”,走了近七个月的错路,也使自己在这段时间一直在痛苦着不断地责备和反省自己,通过学法我终于认清了自身的问题,我下决心改正自己,要对自己负责任,重新走上修炼路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,放下根本执著。因此,我严正声明:我在2002年4月和11月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在这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论全部作废。不正的行为全力改正,坚修大法,认真学法、炼功,全力弥补自己给正法造成的损失,走好今后修炼的路,真正对自己和他人负责,跟上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1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5/404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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