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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金旺 2000年上半年,恶警来我家写了十几个字都是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坏话,要我签字,我当时由于心性低、认识糊涂,违心地签下了字。自己还写过一张便条,其中有“保证”的话。我现在认识到写过、签过的字虽然不是本意,也是对邪恶做了妥协,也是错的。因此,我声明作废。今后在正法中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,走正自己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1/27/400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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