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长丽 由于本人学法不深,在常人的执著的怕心的驱使下,在拘留所时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我深刻认识到,当时的行为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配合邪恶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这是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干的事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以“真、善、忍”为标准,在修炼的这条路上坚修到底,真正做到“坚修大法心不动,提高层次是根本。”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6/40478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