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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弢、李海青

    我和妻子在99年初得法,为此我们曾倍感幸福。“4.25”后我们小区的炼功点没了。我出去四处找炼功点。随着邪恶在中国大陆的迫害和镇压,我和妻子都胆怯了,妻子写了“保证”,我自己就不炼了。慢慢的我们又变成了一个常人。抽烟喝酒的恶习也回到我身上。2001年下半年,我们夫妻由于离法太远了,差一点就离婚。就在我们谈判分手时,我们想起了刚得法那段美好时光,当我说:“咱们恢复学法吧!”那一刻我们都流下了眼泪……是大法挽救了我们这个家庭!在这之后,我们加紧学法,积极主动做讲清真相的工作,坚持发正念。我们的进步很快。

    可是,我们在关键时刻还是没能克服怕心,被邪恶干扰和利用了。“十六大”前,妻子为了不让家人和孩子受连累,在单位所谓的“与XX保持一致”的“调查表”上,写下了不该写的东西。我得知以后没能坚决地制止和帮助妻子。由于内疚,我们不好意思学法(觉得对不起师父),也不好意思见同修。我们俩互相埋怨,很快陷入了邪恶疯狂的干扰中,先是我工作单位出问题,接着是孩子长时间生病(我们知道这是孩子替我们消业)……法能破迷!在加强学法的几天后,我们都明白了自身存在的根本执著。我们下决心好好学法,加紧修炼,弥补损失。今天我和妻子郑重声明:我们在任何地方所写所说的迫害大法的话,作废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6/4047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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