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秀芹 我是98年得法的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对大法不坚定,7.20以后,邪恶之徒找我时,被迫在邪恶的书面上签了“保证”,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有损大法的东西作废。我向师父保证:今后好好学法、发正念、讲真相,加倍弥补自己犯下的罪过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3/4033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