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华 我因散发真相传单被邪恶抓住送到派出所,被送去的每个大法弟子都要罚3000元钱,而且不让睡觉,进行打骂后。被非法送到拘留所,非法关押7天后获得释放。然而,就在我刚走出拘留所大门的时候,当地派出所、街道、居民委以及被它们威逼来的家人,又一同将我绑架进了所谓的“思想教育学校”,即臭名昭著的洗脑班。这期间,它们对我进行威逼、迫害、强制洗脑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没有把握住心性,被邪恶钻了空子,违心地写下了所谓的“四书”。回来后,我悔恨不已,痛哭流涕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文字全部作废,从新回到正法洪流中,讲清真象,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9/40650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