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齐国英 我在七月份被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,由于我对法认识不足,为私的一念被邪恶所利用,同意家人为我写“保证书”和“签名”。我现在声明我家人为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“签名”一律作废。今后我要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/4029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