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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紫英

    2002年11月3日,我被潜伏在路边的公安车里的两个恶警劫持,送到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。为了抵制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,我采取了绝食抗议,绝食十三天身体多种疾病严重,身体极度虚弱,他们决定放我回家,决定放我时,公安恶警说办个释放手续,要不门卫不让出去,因当时身体虚弱,头脑神智不清,在恶警的指使下按了三个手印,回家后丈夫告诉我是“取保候审”,我顿时感到自己受了骗。知道自己做错了事,很后悔,我对自己不理智不严肃的所为很痛心。深感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大法弟子是最正的,我不应该配合邪恶强加给我的一切迫害。因此我严正声明2002年11月15日晚5点左右,因身体极度虚弱,头脑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在看守所、在公安恶警指使下在“取保候审书”上按的三个手印作废。不管是什么内容一概作废。我不承认它。还有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凡是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一概声明作废。还有丈夫为了我而配合邪恶所说所写的“保证”,取保候审的签字及其它签字一律作废。我不承认它。今后我一定要接受沉痛的教训,遇事头脑要清醒、理智不让邪恶钻空子,多学法,学好法。正念除恶,用智慧讲清真相,救度世人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0/4072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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