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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尚昌英 我是9月26日晚在家被派出所所长和二名干警带到派出所,后被送看守所。在看守所呆了50多天,家人花钱把我办出来的,出来时,警察让我在一张纸上按手印。当时由于自己对法理理解不深,出了人心,配合了邪恶。回来后自己认识到了,我这样做错了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我按的手印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4/409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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