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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洪廷 由于对法认识不足,本人于一九九九年八月写过“三不”,又于2000年8月写过“保证”,现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,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4/409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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