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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政杰

    我在1999年12月底进京证实法回到家乡后,由于当时没能真正在法上认识法,在当地镇纪委的调查笔录中签了字。后又在派出所签了由邪恶书写的“保证”。这些都是一个大法弟子所不应该做的,没能做到师父要求的金刚不动。最使我深深痛悔的由于自己邪悟,主动到派出所去上交大法书籍。对不起伟大的师尊。后来由于学法认识到自己错了,即使流再多的泪,也永远洗刷不掉我对大法所带来的损失。在此严正声明,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及违背师尊的言行、签字和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实法,加倍弥补所有一切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影响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个金刚不动、合格的大法弟子。跟师父回家!!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6/4047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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