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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毕代红

    2001年10月1日我到北京正法,在天安门广场上,当有便衣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时,我说了妥协的话,后来因为我不愿骂大法,也还是被便衣抓走。在看守所里我被威逼报了姓名、地址,之后被遣送当地派出所,警察逼着家人抱着6个月的孩子来看我说,只要我说一个“保证”就可以和女儿团聚,当时我因理智不清,顺水推舟地妥协了。回单位上班,领导不允许我工作,说那份“保证书”不是他们的成绩,要我继续“认识”。我给他们写了一份“我的真心话”后,遭到让我回家“反省”,半年的迫害,定期“汇报思想”,那期间我为“过关”写了许多不敢正视邪恶、模棱两可的“汇报”。后来天安门“自焚”栽赃事件发生,单位要我写“揭批材料”,我真实地写了我学法后身心收益及给单位带来的好处。因单位执行江集团命令,非法辞退了我。我严正声明,在迫害过程中一切不符合正法要求的思想,言行及一切旧势力因素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6/410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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