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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玉梅

   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。2001年3月29日在劳教所被强制洗脑。2001年1月19日被公安干警抓住并送往劳教所。在劳教所我们不承认我们犯了法,劳教所的队长就用电棍电大法学员,紧接着办洗脑班,其实就是强制学员接受洗脑。谁不接受洗脑,就用手铐铐在冷房和院外冻。夏天恶警把大法学员铐在太阳下晒。那些大队长和小队长还用电棍电学员的舌头,脸,脚,手,背部及全身。有的学员被电的晕过去。由于我说我不是劳教人员,我没有犯国家的法律。国家成立的信访办,信访局是允许人民去上访的,我不背劳教的劳教手则,所以劳教所的队长就给我带上手铐,好几个人把我按住就用电棍电我的脚,叫我写遵守劳教所的安排,如做不到就叫我骂我的师父,这就是劳教所所用“真情感化,挽救”的美称,由于我害怕,不愿承受,违背自己的良心就写了。

    1994年我因感冒而引发了肝病,腹膜炎使我整天处于病痛之中,经常跟医院,医生打交道。直到1998年9月份我喜得大法,重获身体健康。师父教我们做好人,做更好的人。修成无私无我,先他后我的正觉。在这被洗脑的一年来,我面黄肌瘦。我终于清醒了,一个人不能苟且偷生地活着,为什么要惧怕一个造假者。希望全国有善心的人民认清那些电视宣传的谎言,法轮大法真正的好。严正声明我以前写过的“保证书、揭批材料”一律作废。讲清真象,揭露邪恶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6/410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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