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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晶波 我于2001年11月23日进京证实法回来被关押在看守所,由于学法少、不深,没有在法上认识,在邪恶的迫害下,被强制按指纹、照相,在“笔录”上签字。现在通过学习师父的经文《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》:“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”。才悟到做了一件错事。当问我炼不炼功时,当时我含糊其词地说了几句,用了人的观念去对待,没在法上悟。师父说修炼与正法是严肃的,所以我要特此声明:单位和家人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,不管谁替我做和我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学好法,时刻用正念要求自己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7/411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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