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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大宇 在2000年8~10月由市政法委、市纪委、市司法局等人办的洗脑班上逼迫我们写出诬蔑法轮大法、诬蔑师父的“书面认识”才能释放,否则,即送交司法局。我在此迫害下,违心地写下了洗脑班要求的“认识”及“保证书” 。现在严正声明,我在那时写下的书面“认识”及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3/408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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