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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振莲、谷玉兰 我于2001年元月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被邪恶所迫写了“保证书”并签了姓名,现特声明作废。做好学法,讲清真象,发正念三件事,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8/412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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