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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小凤

    我于2001年到北京信访局去证实法轮大法好,结果无故被抓,由于邪恶的迫害下,2001年12月25日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,为此我非常后悔,对不住师父。这也是平时法学得不好,没有放下人的根本执著,也就违心的犯下了我自己不能原谅自己的错,因此,我特此严正声明,所签字、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珍惜修炼机缘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9/4129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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