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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金凤

    我是98年得法的,当时对气功还没有什么了解,学法也不精进。99年7月20日开始炼功场开始抓人,就在家偷偷的炼。工厂领导叫到单位去有事,可一到就叫写“保证”,否则不给开工资,我就写了个模棱两可的“保证”。9月又签了“不上北京”的“保证”,否则罚款,被没收了身份证,过后也就真的不炼了。后来我遇到以前的同修问她还炼吗?她说:“为什么不炼?教人向善,这么好的功法不可以不炼。你看你脸黑黑的,看30遍《转法轮》准变样。”事后我开始认真学法炼功,变化特别大。发现我变化的人我就给他们讲我是炼法轮功才有的变化。经过不断学法我悟到以前的签名、“保证”是修炼人不应该有的。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签名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精进不停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1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6/410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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