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兰云

    “十六大”召开之前,邪恶又加紧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。编造诬蔑大法的材料,强迫大法弟子签字。他们逼着签,说不会签不要紧,我们替你签,你能照着描一下也可以。这时,一个女的把着我的手照描了。他们走后,我越想越不对,照着描也是配合邪恶了呀,我怎么能这样做呢?此时我越想越懊悔,我这样做怎么能对得起伟大的师尊呢?又怎么能配做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呀?也对不起同修,更对不起那些为正法、护法而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啊!所以我庄严郑重地声明:我于2002年10月8日那个签名作废!我珍惜师父再给我的一次机会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做好当前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0/41346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