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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丹 由于我学法不深,没有放下常人之心,当“7.20”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时,没有正念对待,在单位让填的表格里写了违心的话,在帮助孩子抄笔记时(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),抄了不该抄的话,当我从拘留所出来的时候,在它们自说自话写的“询问笔录”等处签了字,后来虽然明白自己做错了,但在怕心的驱使下,当邪恶再一次找我时,在写有“不走了”的询问笔录上又签了字。我深深地明白我的这些行为对大法是侮辱,也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耻辱。特此严正声明,我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走好修炼路上的每一步。同时严正声明,我的家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所说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0/413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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