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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冯连奇 我97年得法,在5年里我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坚持在大法中修炼。今年9月30日晚11点钟,派出所恶警闯入我家强行将我带去,非法关入看守所,坐了63天大牢,在邪恶迫害下,写下了违背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违心的“保证”。在此严正声明在看守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0/413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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