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邱金娥 一个月前我向派出所所说所写对大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。在修炼上放下人的观念和执著,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按照师父给我们安排的道路走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3/4089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