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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宝泉 我现在虽然没得法,但在这场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中,违心地替亲人写了“保证”,现在我郑重声明,我在公安局所说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以后有机缘得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1/414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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