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赵久勋

    我96年得法,修到2002年中途被抓两次,写了两次“保证书”。第一次99年7月22日和老伴俩上市政府广场被抓,因为学法不深,写了保证书。第二次2002年2月2日,派出所邪恶警察又来我家问我们俩还炼不炼法轮功啦,老伴和我一同说炼,同时我们向他们洪法讲真象。结果把我抓到派出所,因我坚决不配合邪恶,它们把我送到看守所,关了18天把我转到教养院“洗脑班”。在这时我的儿女用常人的办法进到教养院找到我,女儿大叫不停,因女儿有高血压病,我一时悟性低,怕她身体出问题,所以儿女情关没过去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才放我回家。以前学法不精进,我现在悟到啦。特提出声明,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要坚修大法,助师世间行,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1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5/41038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