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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凤珍 在今年十月份的某一天,派出所的恶警又来到我家,逼迫我在所谓的“协议书”上签字,这时我女儿怕我被抓,违心地在“协议”上签了字,在我的修炼路上留下污点,到现在这段时间里我心里一直很惭愧。(由于我有执著心没有制止)所有这些都是我自己做的不好,正念不强造成的,今天我声明签字作废。以后要精进实修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16/410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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