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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英华

    我由于修炼法轮功受江氏集团迫害,10月30日公安局副局长与我单位一职工来到派出所,指导员问我大法好不好,我回答说好。炼不炼?我回答说炼,10来分钟问一次,最后决定拘留我送到公安局,并填好拘留手续,后来我小弟找到派出所所长为我说情,7点多钟放我回家,我小弟交了2000元钱做为押金,担保人。

    回顾自己所有当时的言行、心性,在表面上看所过的关好象是很好的,但回想起自己7个多小时的心性承受过程和言行,我没有做到真正修大法弟子的心性标准。表现是;邪恶到我家让我到当地派出所,我就跟着去了;用黑色的东西来验指纹时,虽然心里念师父的正法口诀,让他们验的不清楚,但正念不足,我把手也伸给了他们;最后让我写一份“不与当地炼功人接触”。当我冷静下来回忆自己所做的一切言行、心性够不够一名真正大法弟子的心性标准时,够不够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时,够不够大法一粒子时,够不够主佛的弟子时,答案是不够。相对来说不同程度的配合了邪恶,因此自己非常的痛苦,深知对不起大法。因此我严正声明我所有所说所写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,“保证书、文字材料”等等全部作废。我坚修法轮大法,紧跟正法进程,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。法轮大法坚决修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1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2/414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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