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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邓玉玲 2001年5月,本人遭到当地派出所非法抄家及抄办公室,并受到非法审讯,在派出所警察的威逼下,违心地在家人代写的“认识及保证”上签了名。现本人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。并决心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3/415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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