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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明松 我1997年7月得法,1999年7月22日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,由于我有怕心一直没有走出来证实法,通过学法,自己悟到作为大法弟子是宇宙保卫者,证实法是大法弟子的天职,所以我于2001年11月到北京上访,到北京后在当天被北京公安人员非法将我抓到本地拘留所。它们在提审我时,我口头答应“再不去北京了”。虽然不是保证书,我觉得按照大法标准衡量是不对的。我严正声明我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:学好法,发正念,讲真相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6/417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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