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明松

    我1997年7月得法,1999年7月22日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,由于我有怕心一直没有走出来证实法,通过学法,自己悟到作为大法弟子是宇宙保卫者,证实法是大法弟子的天职,所以我于2001年11月到北京上访,到北京后在当天被北京公安人员非法将我抓到本地拘留所。它们在提审我时,我口头答应“再不去北京了”。虽然不是保证书,我觉得按照大法标准衡量是不对的。我严正声明我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:学好法,发正念,讲真相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6/41707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