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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龚爱荣 在99年7.20邪恶的高压下,自己由于学法不深,怕心很重,在高压下所签字“保证”的行为作废。后来在自己不在的情况下,由家人代签的“三不准保证”全部作废。自己一定要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6/417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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