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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衣春菊 我于2002年3月16日与功友做洪法工作,我们一共拿了50~60个条幅,正在悬挂途中,被恶人举报,被恶警抓去,当时恶警盘问我是否炼功,因恶警没有把柄,我就说了违心的话,这样当场将我释放。后于2002年5月25日看望功友过程中,由于执著太重,进了房间,这时一恶警拿一表格让我添写侮辱法轮功的话,由于当时的一念之差,我就顺手写“是”,但通过数月的学法和讲真相工作,我认识到了那种行为是违背了大法,更不符合一个炼功人的标准,在此我严正声明在这次的考验过程中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25/416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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