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昌均 我在劳教所非法劳教期间,被迫写的所谓“三书与揭批文章”及对大法与师父有所伤害的一切“文字材料”。口头讲过的语言全部作废。我坚决要修炼法轮功,作一个同化于真善忍的好人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2/31/41938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