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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红艳

    我在2001年2月去北京证实法,被邪恶非法抓去劳教一年半。由于邪恶的迫害和自己学法不深,导致走向邪悟。从而“揭批”,说出了许多对师父不敬的话。刚解教时,我抱着邪悟不放,不愿接触大法弟子,慢慢地不断有学员用法理开导我,再加上我看了老师最近发表的新经文,才真正地认为自己做错了,真是后悔莫及。我现在郑重声明,以前写的所有“揭批师父和大法”的材料,以及说过的诽谤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谢谢师父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我今后一定要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坚定实修。走入洪法、救度众生的行列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18/4302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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