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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丁淑梅 我于2002年4月30日,在做真相材料时,被公安局恶警强制送到拘留所。而后送到教养院强改洗脑班,恶警对我逼供拷打,用穿皮鞋的脚往我脸上踢,用各种手段恐吓我。把几个被他们打得遍体鳞伤的学员叫来威胁我,当时自己也有点怕心,迷失了方向,走上了背叛大法的歧途,在别人替写的“三书”上按了手印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别人替写的“三书”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加紧弥补损失,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勇猛精进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/24/432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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