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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潘鸿

   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。由于1999年7.20后,大法受到无端的攻击和打压、伟大的师尊受到诬陷,为了使政府尽快纠正打压法轮功的错误决定,象千百万大法弟子一样我也于1999年12月份去北京向政府说明大法重德、修心、健体的实际情况,结果遭到非法拘留15天,警察在记录上强加上“扰乱社会治安”、“不去北京”的内容,这是邪恶强加给我的非法不实之词。由于当时自己学法不深,心性不高,还存有怕心,而在邪恶的记录上签了名,客观上承认了它们的迫害,给大法造成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,也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,自己感到非常痛悔。为了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本人严正声明上述不实之词及所签名一律作废。在证实大法、救度众生中认真学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正念正行,坚定修炼,加倍弥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元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1/4379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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