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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才 我98年10月得法,由于学法时间短,对法理解不深,7.20后,居委主任和管片民警拿着已写好的“保证书”,叫我签名,当时我没看内容,看到别人签名我也签名了,现在悟到内容:一定是一些不利大法的话,现在认识到大法是严肃的,签名是错误的,特严正声明签名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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