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聂彩霞
我因为被家人举报,送到派出所,恶警逼我写“保证”。写完后回家的路上我哭了一路。我知道我不该向邪恶保证什么。现严正声明在派出所所说所写的一一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1/437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