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春茹
在拘留所里由于高压迫害、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2/438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