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延萍

    在1999年7月20日后,我所在地的派出所、办事处、居委会一行人多次来我家,叫我放弃炼功,写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我跟他们发生争执,后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,警察代我写了,叫我签名。我当时错误地认为这是他们写的,就随便签了字。在以后的岁月中,这件事也没引起我的重视,也未及时声明,随着学法的深入,我认识到这是我修炼中的一大耻辱、一大污点,是对师父、对大法的最大不敬,深感痛悔!在此,我严正声明:我的签名作废。所说过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话收回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4/43974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