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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宝兰 我于1997年得法,2000年12月17日去北京证实法,19日半夜做真相时被恶警抓住,后被送进教养院,被非法教养三年。在邪恶的威逼、欺骗、高压下,在自己神智不清时写了“悔过书”之类的书面保证,由于放不下人的根本执著被邪恶势力钻了空子,现我已清醒,特此声明,以前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“悔过”之类的一切作废。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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