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海云 99年12月中旬,在家和功友交流被人举报,当地派出所把我非法拘留,送进了拘留所。在拘留所期间,公安人员及家人对我恐吓、施加压力,迫使我违心地写了“保证”。现特此声明,自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所写、所说不符合大法的事统统作废。挽回我给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。这些也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,我要加倍弥补,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进程。走正自己以后的正法之路,在此深深地感谢师父的慈悲苦度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月2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