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莲英
我宣布在被迫害期间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和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紧跟师父,紧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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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6/440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