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云
我被非法关在教养院期间做了不该做的事,我错了,现在声明我所做所写的背离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跟师父走,一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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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7/441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