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珍
法轮大法是正法。我在高压下所说、所写的背离大法的全部作废。坚定实修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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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8/441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