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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凤才 我于98年2月得法。在四年多的修炼过程中,事事处处遵照李老师法轮大法所提倡的“真善忍”做人,严格要求自己,在做好人,做更好的人。江氏邪恶集团迫害大法后,我身为大法弟子,走出来维护大法,讲清真相,救度众生,这是大法弟子的责任与使命。在讲清真相中,被邪恶抓进了看守所,在压力下被迫写了“三书”。我知道这是极大的罪过,对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我深深地痛悔,我无颜面对师父的慈悲苦度。现声明:我被迫写的“三书”作废。强制改变不了人心。我要重新回到大法行列中来,坚信师父和大法,坚定正念,加倍弥补过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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