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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梦婷 我是96年得法的,99年10月14日进京上访,被邪恶集团非法劳教两年,并加期两个月,2002年2月6日期满后,我只在家呆了一天,就又被骗到派出所,被连夜送到拘留所关了一个月零五天,出来后的几天,又到家中让我写“保证”,由于一时糊涂,被邪恶钻了空子,写了“保证”,这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耻辱,今特此声明所写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完成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神圣使命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15/446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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