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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同花 邪恶将我非法抓进当地看守所,后又被送到劳教所,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欺骗下误入歧途。回来后,通过学法和同修的帮助认识到了自己的严重错误,在此我严正声明:我曾经说过的对大法不敬的话及他人代为我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完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,跟上正法进程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17/447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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