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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丽丽 在变异观念的作用下,99年末在拘留所和2000年初在单位我曾写下过“保证书”。在此我郑重声明,一律作废。另外,在我不知道和我不同意的情况下,我家人为我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今后,一心一意同化大法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2/17/447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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